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学技术厅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教育助企中原行”专 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教科技〔2025〕314号,以下简称《方案》)要求(详情见附件),现就报送教育助企“一地一策”“一校一品”(或“一校多品”,下同)实施方案和典型案例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要注意收集总结在推进高校科技强企、人才共育兴企、改革发展利企、精准服务惠企等行动过程中形成的典型经验或标志性案例,有意申报的部门请于2025年12月8日前,将典型案例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4)和汇总表(见附件5)报送至科研处(科教楼314),高职高专院校不超过2项。
科研处
2025年12月3日